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余姚市化工集聚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6)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
(7)工作时间及制度:年8000小时。
(8)工作人员:本次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
(9)建设规模:企业拟投资21000万元,在原有场地新建生产装置,将原来的乙醇氧化制乙醛装置技术改造为乙烯氧化制乙醛,年产6万吨乙醛生产规模不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等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施工期:
废气: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村庄等环境敏感点,施工期间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分布较分散,施工期较短,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施工作业车辆及机械设有专门的洗车池,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污水管网,基本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噪声:
本项目位于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余姚市化工集聚区),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村庄等敏感目标,施工期的噪声不会对敏感点声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单位及时清运,废油、含油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营运期:
大气环境: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水吸收尾气、脱轻塔尾气、罐区吸收塔尾气和废水处理设施高浓度废气)及再生尾气、生产废水、固体废物(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树脂、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残渣高聚物、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包装袋/桶)、设备噪声等。本项目氧化、冷凝、水吸收及精馏均在密闭成套设备内进行,水吸收尾气、脱轻塔尾气、罐区洗涤塔尾气、废水处理设施高浓度废气分别收集后经1套“1套TO炉+SNCR+余热利用系统+急冷塔+活性炭(消石灰)粉末喷射+布袋除尘器+两级喷淋洗涤塔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尾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处理设施低浓度废水处理区废气经“碱喷淋+生物滤池”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后文预测计算,占标率最大为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乙醛,最大落地浓度为1.11E-02mg/m3mg/m3,占标率P为82.73%,未达占标率100%,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1750m。
大气防护距离:根据预测结果,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出现占标率>100%的情形,属于上述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情况,本项目自厂界北侧设置116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企业厂房北侧周边116m范围均为规划工业企业,不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有关规定。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能达到相关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喷淋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纯水制备废水主要用于循环冷却系统,生产工艺废水、清洗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污水管道,经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废水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对区域地表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项目装置区、罐区均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防腐、防渗、防沉降、防折断等措施,渗透系数K<10-7cm/s,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强级,说明浅层地下水不容易受到污染。若废水发生渗漏,污染物不会很快穿过包气带进入浅层地下水,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噪声:
根据预测,本项目实施后对四侧厂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树脂、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后道生化污泥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残渣高聚物、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包装袋/桶、前道物化污泥、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只要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的储运管理,以上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乙醛、丁烯醛、盐酸、乙烯和危险废物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等。只要企业加强管理,按要求建立较完整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设施,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培训、演练,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范围和程度降至最低。同时通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置,减少风险事故的影响。总之,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基础上,环境风险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宁波市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余姚市化工集聚区),本项目建设符合余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三线一单”、“三区三线”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产业*策导向;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公示版)或通过第七项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及索取环评文件(公示版)。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http://y3a8b0.wifk.cn/Index/news/id/1.html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余姚市化工集聚区)
电话:13484223922
环评单位:浙江青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4幢802
联系电话:18758826951
环评审批部门:宁波市环境生态局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电话:0574-87478279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保部令 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2014.5)的规定,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址: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适应市场需求,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有厂区内新建厂房,实施“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将原来的乙醇制乙醛装置技术改造提升为乙烯制乙醛,年产6万吨乙醛生产规模不变,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及规模均不变。项目总投资2.1亿元,建设地点位于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属于余姚市化工集聚区(2023年第三批),主要建设(内容)年产6万吨/年乙醛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乙醛作为丁烯醛原料,不外售,丁烯醛为本企业一期最终产品山梨酸生产原料,(丁烯醛)亦不外售。本项目不仅实现上下游原料产品互供和区内产业链的延伸,同时拓展了整个余姚市化工集聚区的产业产品链。
原项目各项目环境保护基本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结合历年例行监测数据、验收文件知,“三废”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484223922
单位地址: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号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青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58826951
电子邮件:442762040@qq.com
工作站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区4号楼802室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因子、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第一次公示)→开展评价工作(项目可行性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编制报告书(总体规划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给出结论、第二次公示)→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①通过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从而得出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状况;②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影响作分析;③分析项目建成后水、气、声、固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④从产业*策、规划等方面综合分析,最终给出项目的可行性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意见内容:⑴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2)其他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直接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审批部门发表自己的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1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y3a8b0.wifk.cn/Index/news/id/1.html
发布单位: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6日
关于征求《电梯光幕》“浙江制造”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众意见表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XXX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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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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